原標題:中國為什麼不接受菲單方面提起的仲裁?
  國際在線報道:據《人民日報》消息,2014年3月30日,菲律賓政府不顧中國政府不參與、不接受國際仲裁的立場,向國際仲裁庭單方面提交了所謂訴狀。菲律賓濫用國際法律程序,對中方施壓,中國政府理所當然加以拒絕。菲提起的仲裁改變不了中國處理南海問題的一貫立場和做法。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照會中方,將中菲南海爭議提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對此,中方多次指出,中菲南海爭議的核心是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爭議和管轄海域主張重疊爭議。領土主權爭議並不是《公約》規範事項,不屬於《公約》解釋或適用的爭端,因而《公約》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不能適用。至於中菲在南海部分海域還存在管轄海域主張重疊問題,中國作為《公約》締約國,早在2006年就根據《公約》有關排除性條款做出聲明,將包括海洋劃界、歷史性權利等爭端排除於《公約》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因此,中菲間的海域劃界等問題,菲方不能在未經中方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提交仲裁。
  眾所周知,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二戰結束之後,根據戰後一系列國際文件的規定,國民政府於1946年從日本侵略者手中收復了這些島礁。戰後相當長一段時間里,包括菲在內的國家,都承認或默認南海諸島屬於中國的事實。直到上世紀70年代,菲律賓才覬覦南沙群島,並派兵悍然侵占中國的部分島礁。這些侵占行為嚴重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中國政府歷來堅決反對,並多次要求菲律賓從侵占的中國領土上撤出。菲不但不改正錯誤,反而提起所謂國際仲裁,是非法的、無理的。
  對於南海爭議的解決途徑,中國政府一貫主張由直接當事方協商和談判加以解決。這既是中菲雙方在一系列雙邊文件,也是2002年中國和包括菲律賓在內的東盟國家共同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一項重要原則。菲方背棄了雙邊共識和《宣言》承諾,是一種嚴重缺乏國家誠信的行為。
  所以,中國政府堅持不接受、不參與仲裁,於情有理,於法有據。
  中菲之間爭議的直接原因,是菲方非法侵占中國南海的部分島礁,問題的實質是雙方圍繞島礁和海域劃界的爭端。為了達到其目的,菲方採取了偷梁換柱,避實就虛的手法,詭稱菲方的訴求不涉及島礁主權歸屬和劃界問題,只請求仲裁庭就中國駐守的有關礁是島、礁、還是水下地物作出裁決,並裁定這些島礁能否擁有200海裡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然而,根據“陸地統治海洋”的原則,領土或島嶼主權是海洋權益的前提和基礎,海洋權益是領土島嶼主權所派生。島礁歸屬及其可主張的海洋權益原本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兩者密不可分,前者是根本。如果島礁的歸屬未定,如何確定其海洋權益,包括其在海洋劃界中的作用?可見,菲律賓為了將中菲南海爭議包裝成錶面上符合仲裁庭受理標準的“爭端”,故意將它們割裂開來。
  菲方向國際仲裁庭單方面提交了所謂訴狀的目的有三:一是以小國弱國形象騙取國際同情;二是以維護國際法治的所謂“正面”形象抹黑中國;三是企圖將侵占島礁的行為合法化。
  中國政府歷來主張以協商和談判的方式解決陸地和海上爭議。多年來,中國同陸上鄰國通過平等友好談判,解決了大部分陸地邊界問題,也通過談判公平解決了與越南在北部灣的海洋劃界問題。國際實踐表明,協商談判是解決此類問題的最佳道路。
  當前,在中國和大多數東盟國家的努力下,南海形勢總體穩定,從中菲關係和東南亞地區和平穩定大局出發,中方一貫致力於通過協商和談判同菲方解決爭端。雙方也達成了“循序漸進進行合作,最終談判解決雙方爭議”的重要共識,在這方面中菲間曾有過很好的合作。
  中方願繼續為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做出努力,為中菲關係得到改善和發展做出努力。中方有決心、有信心、有耐心推進與菲方的直接談判。菲方雖然單方面提起仲裁,企圖關閉雙邊談判的大門,但中方談判協商的大門始終是敞開的。中方敦促菲方糾正錯誤做法,恪守承諾,早日回到雙邊談判解決爭議的正確軌道上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k53pkrov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