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蘭雲
  記者:一枝獨秀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鎮江市檢察機關在開展司法救助工作中,基層檢察院各具特色,用司法陽光溫暖了特困人群。
  俞波濤:對的。我市檢察機關2008年開始試水司法救助工作,後根據中央政法委、最高檢、財政部等八單位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見》和省檢察院出台的《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實施細則》,我院出台了《鎮江檢察機關刑事被害人救助實施辦法(試行)》,對刑事被害人救助對象、標準、範圍及程序等內容作了統一規定,全面推進檢察環節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在工作實踐中,各個基層檢察院圍繞救助主體的多維化和救助方式的多元化等開展了有益探索,逐步形成了以檢察機關提供司法救助為主體,以聯合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門為刑事被害人提供包括低保、教育、醫療、就業等方面的救助為左翼,以刑事被害人慈善公益救助為右翼的“一體兩翼式”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機制。
  記者:在不斷探索完善過程中,一定有不少亮點。
  俞波濤:有。比如,在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和號召力方面。今年2月28日,我院聯合鎮江市慈善總會、金山公益啟動“陽光心愿———刑事被害人慈善公益救助”項目,利用民間公益力量,對救助對象開展包括慈善救濟、法律援助、心理咨詢、義工服務等專項或長期救助。
  經過近一年的運作,該項目已召集包括市檢察院青年幹警“零距離服務隊”成員在內100餘位志願者,成立了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隊、心理咨詢志願者服務隊、義工服務隊,開展針對特殊刑事被害人群體或個人的專項救助活動。
  記者:好啊!這樣就解決了救助資金問題,讓司法救助變得可持續發展。
  俞波濤:是的,缺乏資金保障,是制約檢察機關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的瓶頸。因為目前公共財政投入沒有形成制度化,難以最大限度幫助特困群體渡過難關。
  記者:從單個救助對象獲得的數額來看,幾千元並不多,會不會遇到“究竟能起多大作用”一類的質疑呢?
  俞波濤:在救助金方面,我們的宗旨是將主要工作放在“造血”上。比如,依法對幫助對象進行法律援助、心理輔助、就業幫助、創業資助、社會扶助等,授之以漁而非授之以魚。
  記者:救助資金本來就有限,近年來鎮江市檢察機關為何還將特困刑事被告人(嫌疑人)、特定涉檢信訪人納入了救助範疇?
  俞波濤:根據中央及最高檢文件精神,主要以刑事被害人為救助對象。但在實踐中,我們必須正視,一些輕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涉法涉訴信訪人也可能因生活陷入困境而對社會產生不滿,如不及時救助,極易引發新的社會矛盾。
  記者:針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司法救助工作提出的要求,您對今後的工作有哪些思考?
  俞波濤:這是深化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歷史機遇。由於缺乏統一完整的立法規定、司法救助專項資金不足、與社會救助體系銜接不夠、宣傳不到位等因素,司法救助效果並不理想。希望國家儘快制定司法救助法,確立司法救助制度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使司法救助有法可循、執法有據,並走上制度化、常態化的軌道。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推動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之間的整合,積極開闢救助綠色通道,鼓勵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救助,為規範司法救助發展和解決司法救助困難提供保證。同時,大力加強對司法救助範圍、方式、程序和意義的宣傳,讓每一位老百姓都知曉這項權利,並知道如何行使,讓更多的特困人群感受法治溫暖。  (原標題:讓更多人感受法治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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